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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王中平兒出包 網購禁藥「電子菸煙彈」最重可判刑10年][蘋果日報][2021-08-04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西瓜汁小梅 時間: 2021-8-4 06:41 PM 標題: [王中平兒出包 網購禁藥「電子菸煙彈」最重可判刑10年][蘋果日報][2021-08-04]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-8-4 08:33 PM 編輯
王中平兒出包 網購禁藥「電子菸煙彈」最重可判刑10年
藝人王中平、余皓然夫婦的兒子韓靖去年區購買50盒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霧化煙彈,貨品從中國大陸空運來台,被海關發現,因為未經許可輸入含有尼古丁成分的列管禁藥,韓靖被航警依涉嫌違反《藥事法》送辦,依《藥事法》第82條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1億元罰金,他到案後坦承不諱,士林地檢署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、無前科,給予緩起訴,但須支付公庫1萬元。
韓靖(24歲)去年間向身分不詳人士購買電子霧化器(電子菸)煙彈50盒,對方將貨品以國際貨運從中國大陸空運來台,但申報單上僅填寫「電子菸」,被海關發現與內容物不符,再驗出煙彈含有尼古丁成分,屬於不得擅自輸入的列管藥物,因此依《藥事法》送辦。
韓靖觸犯依《藥事法》第82條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1億元罰金,但韓靖到案時坦承不諱,檢察官最後審酌他無前科、犯後態度良好,僅因一時失慮觸法,給予緩起訴處分,但1年內必須支付公庫1萬元。
緩起訴處分書指出,24歲韓靖明知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油,是藥事法規範藥品,應先向衛福部申請核准,始可輸入,卻輸入禁藥,向真實姓名不詳的男子,花新台幣2千元買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霧化煙彈50盒,以航空貨運快遞方式寄到台灣,從大陸地區輸入未經核准而禁止輸入含有尼古丁成分電子煙。
韓靖在面對檢警訊問時,皆坦承不諱,直接坦承購買有尼古丁的電子煙。檢察官認為,韓靖無前科素行良好,偵查中坦然面對直承犯行,庭訊態度甚佳,因一時失慮方肇犯行,歷經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,給予啟新機會,以緩起訴處分,緩起訴期間1年,並支付公庫1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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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個電子煙怎麼可能關10年...酒駕撞死人都沒關那麼久吧~...以本案來說,是根本不可能罰1億和關10年的,新聞標題只是唬人的吧...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: 2021-8-4 06:46 PM
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-8-4 09:24 PM 編輯
可惜,這"星二代"韓靖的老爸不是柯建銘......如果是"王金平"也有可能會沒事......結果,你老爸只是個資深藝人"王中平"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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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en056 時間: 2021-8-4 06:57 PM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1-8-4 06:57 PM 編輯
原來買個電子煙彈...
比酒駕還要嚴重喔...
那麼...在大街小巷光明正大開的"電子菸專賣店"...
是怎麼回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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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addux4607 時間: 2021-8-4 07:41 PM
哇這下子問題真的大條了
作者: is8476 時間: 2021-8-4 08:13 PM
買個電子菸煙彈最重可判十年
嗯...所以在網路上東西真的不可以亂買
作者: hunter1660 時間: 2021-8-4 08:45 PM
第三級 西可巴比妥、異戊巴比妥、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三級毒品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
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所以台灣這群利萎豬公是在告訴我們
運輸第三級毒品比運輸電子煙油對人民傷害較小??
媽的~~一群~屍位素餐~的 修個啥鬼法
作者: 練邪真 時間: 2021-8-4 09:14 PM
前面不是已經有例子了,代收比網購安全阿....啊~~忘了,得先有黨證,還得父母夠力
作者: molitor 時間: 2021-8-4 09:20 PM
真的是利害了,我還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買。
作者: chang19801211 時間: 2021-8-4 10:01 PM
屁大點事 標題聳動 內容不值得一看
作者: athome1 時間: 2021-8-4 11:44 PM
電子煙的危害不是很大嗎?年紀輕輕玩這個是要做什麼?
作者: ckckndu 時間: 2021-8-5 12:08 AM
這也算是走私菸品吧...怎麼跟總統府超買香菸的軍官處分不一樣呢...人家也是無前科...犯後態度良好ㄟ...
作者: pkverygood 時間: 2021-8-5 06:59 AM
其實就是倒楣而已,網購平台買東西不知道出貨地是海外,不能抓賣貨的只好抓買貨的,網購平台賣電子菸的超級多,各種掛羊頭賣狗肉的。
作者: zogol 時間: 2021-8-5 11:10 AM
活該,充其量就是星二代而已,背景不夠硬,不能超買又升官…
作者: a0l0e0x0 時間: 2021-8-5 11:22 AM
wen056 發表於 2021-8-4 06:57 PM
原來買個電子煙彈...
比酒駕還要嚴重喔...
那麼...在大街小巷光明正大開的"電子菸專賣店"...
問題不是電子菸,
是含有尼古丁成分!
你去那些賣電子菸的,
他們會跟你說是果汁霧化器,
不含尼古丁成分的!
作者: ssstephen 時間: 2021-8-5 11:33 AM
星二代做甚麼事都會被放大檢驗啊
做公眾人物真的很累
作者: altairng 時間: 2021-8-5 11:39 AM
哎呀,這腦袋怎麼長歪了,想一想都知道
(一)別從大陸買,大陸來的包裹是從頭驗到腳的,從美國買就沒事了,海關看到美國兩個字就直接放行了
(二)買之前先加入綠黨,連殺人放火擁毒都沒事,區區尼古丁算得了什麼
作者: week3000 時間: 2021-8-5 11:40 AM
主要還是成分 但這種 就是疏忽而以 承認就好 基本上就是輕判
作者: maou5335 時間: 2021-8-5 02:15 PM
法律本來就是用來規範平民百姓的,那些高官民代或有權勢的人.都不適用,這就是現狀,這個世界,本來就不公平,正義.是不存在的,只有當執政者需要時,才會拿來用,平民百姓就認命吧,因為制定法律的人跟執行的人,都是同一夥人,所以沒用
作者: tsai963 時間: 2021-8-5 02:42 PM
怎麼不先請教律師!!不然各說各話!!
作者: 小小羊羊羊 時間: 2021-8-5 03:01 PM
沒辦法
誰叫他老爸是明星
做什麼事情都會被放大
作者: nobodyreason 時間: 2021-8-6 06:21 PM
看到這則新聞我第一時間也是想到姓柯的,法律的標準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?檢查官不怕報應嗎?
作者: q1w1kimo 時間: 2021-8-6 08:08 PM
本帖最後由 q1w1kimo 於 2021-8-6 08:11 PM 編輯
我期待他後續的表演菸賭毒
下次就是涉賭了!
其實是來測試一下簽名檔的...好奶茶不來一瓶嗎?
作者: lanevo1979 時間: 2021-8-6 08:54 PM
只能說柯爸爸救大麻兒子打通電話就好了,還是比較厲害
反正綠蛆不會看到這類的新聞,綠色就是原諒的顏色阿
作者: qaas12459 時間: 2021-8-7 06:24 PM
電子菸 大驚小怪 台灣很多法令的應用都很詭異 但是就是法官就吃這套
要有後台 有關係都沒關係 沒關係就是有關係
作者: tyleratc 時間: 2021-8-8 12:27 PM
老柯的兒子買大麻都沒事了,有關係就沒關係
作者: abelyang27 時間: 2021-8-9 12:04 AM
台灣的娛樂新聞節目特色
作者: moon7215 時間: 2021-8-9 02:36 AM
原來買個電子煙彈...
比酒駕還要嚴重喔...
那麼...在大街小巷光明正大開的"電子菸專賣店"...
是怎麼回事呢?
作者: 5632 時間: 2021-8-9 07:26 PM
才1萬,息事寧人,根本不痛不癢~~
作者: shadowfoxdm 時間: 2021-8-10 04:02 PM
過太爽吧?
一堆東西可以玩偏偏要玩這種的
作者: jackalpni 時間: 2021-8-10 04:13 PM
世代交替 一堆政二代與星二代紛紛出爐
頂著爸媽光環罩頂 行事作風也都大膽了
作者: river3355 時間: 2021-8-11 09:10 AM
簡單來說罰一萬塊
感覺也還好
作者: zmcevexp 時間: 2021-8-11 10:53 AM
感覺報導的可能法律常識不夠吧......
這最多罰錢而已....
作者: le454868 時間: 2021-9-18 11:31 PM
搞得好像是殺人放火十惡不赦一樣 網路購毒的都沒事 買個尼古丁有關的電子菸怎就比酒駕購毒還嚴重
作者: EDDY_M 時間: 2021-12-29 11:11 AM
之前 那個誰的兒子 不是說 寄大麻都沒事
看他的理由是怎樣 王中平的兒子 學一下 就沒事了呀
作者: 2uup 時間: 2021-12-29 11:49 AM
王中平的兒子太老實了,只要說是表哥表弟硬要寄來的,就可以無罪開釋了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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